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今日,记者从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对湖南正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医疗器械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湖南正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湘潭经开区,法人代表为严红成。
经查实,湖南正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产品编号为ZAJ-II-2209013、规格型号为ZAJ-II电子艾灸治疗仪,抽检中发现“静电放电、电快速脉冲群、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和电介质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产品未进行销售,未流入市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药品监管局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产品编号为ZAJ-II-2209013、规格型号为ZAJ-II电子艾灸治疗仪1台;2.处20000.00元罚款。
中国艾草网官方网址: www.cnaicao.com
中国艾草网官方网址: www.haoai123.com